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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主聂鹏立和刘新均销售水弹枪案二审开庭 涉非法买卖枪支争议[朗读]
日前,备受关注的玩具店主销售水弹枪涉嫌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在甘肃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庭审。该案因牵涉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玩家等多个环节,涉及人员众多,但目前仅有经销商河南周口玩具店主聂鹏立及其员工刘新的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据悉,该案一审已于2023年12月28日在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宣判,被告人聂鹏立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新则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然而,聂鹏立和刘新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认为自身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遂上诉至武威中院,请求改判无罪。
在二审庭审中,双方就案件的关键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聂鹏立坚称,其销售的水弹枪只是一种儿童玩具,并不具备实际杀伤力,因此不应被认定为枪支。而检方则坚持认为,水弹枪虽然名为玩具,但其发射物仍具有一定动能,符合枪支认定标准,因此销售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表示,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的多个方面,因此未当庭宣判。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意见、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审慎作出裁决。
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玩具枪管理标准的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当前对玩具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格,导致一些正常销售的儿童玩具也被纳入枪支管理范畴,不利于行业发展;而另一方则认为,对于具有潜在危险的玩具枪应严格管理,以确保公共安全。
此案的二审结果将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产生重要影响,也将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指引。
据悉,该案一审已于2023年12月28日在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宣判,被告人聂鹏立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新则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然而,聂鹏立和刘新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认为自身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遂上诉至武威中院,请求改判无罪。
在二审庭审中,双方就案件的关键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聂鹏立坚称,其销售的水弹枪只是一种儿童玩具,并不具备实际杀伤力,因此不应被认定为枪支。而检方则坚持认为,水弹枪虽然名为玩具,但其发射物仍具有一定动能,符合枪支认定标准,因此销售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表示,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的多个方面,因此未当庭宣判。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意见、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审慎作出裁决。
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玩具枪管理标准的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当前对玩具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格,导致一些正常销售的儿童玩具也被纳入枪支管理范畴,不利于行业发展;而另一方则认为,对于具有潜在危险的玩具枪应严格管理,以确保公共安全。
此案的二审结果将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产生重要影响,也将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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